15万提升至200万,律师助离婚女子得女儿抚养权及足额分割款
2024-04-15 11:00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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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律师您好,我丈夫是学校老师,工作、收入都稳定,他还想要用放弃抚养费的方式争取我女儿的抚养权,我该怎么办?”2023年,北京海淀的杨玲在与丈夫协商离婚过程中,逐渐察觉到形势对自己不利,就她最关心的事咨询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。

  冠领律所工作人员接案后,首先询问了其家庭具体情况,得知杨玲与丈夫在2015年结婚后,曾于2017年离婚过。但那次离婚仅限于“名义上”,因为他们二人离婚后实际上并未离家,杨玲还曾多次接受手术积极备孕。

  而关于他们为什么这么做,杨玲在电话中讳莫如深,并未直接回答。为了更具体地了解案情,律所工作人员邀约杨玲到律所直接与律师进行了面谈。

  在冠领律所,杨玲继续描述了自身情况:在积极备孕两年后,也就是2019年,她与丈夫复了婚,并在2021年生育了一个女儿。她与丈夫的感情不错,本来以为历经波折后生育一个孩子生活会更加幸福,但没想到他们一贯稳定的感情反而因此出现了裂隙,从2022年她主动带娃分居,走到了如今再次协商离婚的地步。

  收集到“婚生女年龄”这一关键信息后,冠领律师表示,杨玲丈夫给出的条件从成年人的角度看或许很好,但对幼儿来说却是未必。杨玲女儿仅有两岁半,且跟杨玲生活的时间最久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,从更好维持子女生活稳定性的角度,孩子由杨玲抚养更为适宜,且基于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杨玲亦可以争取女儿的抚养费。

  杨玲的信心大大增强,果断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这起案件,后与律所指派的李军霞律师、魏欢磊律师继续沟通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。

  杨玲表示,她的丈夫在上次离婚前出售了一套旧房,并在离婚协议上签订旧房中有她127万元的权益,但一直未给她。离婚后,丈夫用该房的售房款、她的公积金贷款及父母的出资,购买了一套新房,价值约450万元。只是这次离婚,她的丈夫只同意给她15万元房屋折价款。

  “他总该把没给的钱给我吧?”杨玲向冠领律师问道。

  但冠领律师却从离婚的时间节点、房屋出资情况中分析出,杨玲与丈夫的前次离婚是为了规避购置新房税款而进行的假离婚,《离婚协议》只是他们为了规避法律而做出的虚假意思表示,应为无效,杨玲难以据上次离婚时签订的协议要求分割钱款。

  紧接着,冠领律师指出,杨玲丈夫给出的15万元房屋折价款并不合理。虽然假离婚涉及身份关系不能撤销,新房购置在他们复婚之前,但是结合购房款来源、共同还贷情况,可以认定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根据房屋现价值,杨玲可以主张更高的折价金额。杨玲对此表示认可,随后由冠领律师代理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

  庭审中,冠领律师以有力的法律意见驳倒了杨玲丈夫的所有主张。法院审理后,判决准许杨玲与丈夫离婚;婚生女由杨玲直接抚养,其丈夫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5000元;丈夫名下房屋剩余贷款由其自行偿还,且其应一次性给付杨玲房屋折价款200万元。

  在本案,男方的收入、工作、住房等条件相对委托人均较好。在这种情况下,冠领律师仍依据法律规定为委托人争取到了令其满意的权益。案件结束后,杨玲向冠领律师连连道谢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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